飼主不盡責仼 "合法棄養"有管道?
記者 何宜/報導
一部「十二夜」電影讓許多人從此視公立收容所為狗隻煉獄,而全台公立收容所每年近10萬隻的收容量,也的確讓愛狗和珍惜生命的民眾不忍,但大家卻沒察覺到,在我們指著政府的鼻子、怒罵抓流浪狗和安樂死的殘忍時,有些人卻把飼養多年的寵物像丟垃圾一樣的丟進收容所,致使動保法中的「不擬續養」辦法竟淪為部分飼主「合法棄養」的管道。
根據台灣動物保護法第14條規定,直轄縣市主管機關應規劃設置動物收容處所,收容及處理「捕捉的遊蕩動物、飼主不擬繼續飼養之動物、留置或沒入之動物、及危難中動物」。而此處提到的不擬續養動物,初衷應該是為了幫助真正有困難的飼主,但演變至今卻好像成了無良飼主變相合法棄養的管道。
飼主送入狗隻高達收容量30%以上的台北市動物之家,在12月1日推出不擬續養的新規定,要求欲辦理不擬續養的飼主,需先將犬貓資料、照片上傳官方臉書的「不擬續養讓渡區」,供有意接手的民眾評估,等到15天後真的沒人認養,飼主才能辦理不擬續養。
台南市動保處的不擬續養規費為每隻1000元,但針對未辦理寵物登記的飼主會收取3000元。因為當地的家犬絕育情況仍不普遍,往往在繁殖季時,母狗會生下一窩小狗而讓飼主相當頭疼,為了減低飼主負擔,台南特別多了一項服務:如果透過轄區里長通報,動物之家可到府接送、不必繳費,同時免費替母狗結紮及做寵物登記,今年里長送交就有兩件3隻。
高雄市動保處秘書郭明欽則表示,根據2013年1月17日實施的「高雄市犬貓收容及處理收費標準」規定,民眾辦理不擬續養的犬貓,每隻需收費3000元,費用包含飼養費、醫療費、屍體處理費及人事費等等。
問及是否擔心收費會造成未做寵物登記的犬貓,直接被丟在路上,郭明欽回答,確有一些飼主到了現場留完基本資料後,才知道要收費,於是就想把犬貓帶回,這時候承辦人員會適時提醒飼主任意棄養是有罰則的,而且之後動保處會進行訪查看犬貓是否還在家等等,讓任意棄養的機率降到最低。
綜觀各縣市公立收容所,因民眾不擬續養而送入的犬貓數量不算少,這些失去飼主關愛的犬貓,一來會排擠到流浪動物的資源,再來也是讓飼主便宜行事。檢視飼主不擬續養的原因,發現以搬家、沒時間照顧、狗的行為問題(以吠叫為主)、未絕育而生小狗、生重病(老化、罹患腫瘤等)理由居多。而除了臨時遭逢變故較情有可原外,其他明顯是因責任感不足,也凸顯出飼主教育在現階段的重要性。
依法行政的公立收容所雖然不得拒收民眾想棄養的犬貓,但欣然看見部分收容所已加設門檻,讓飼主多付出一些費用,或多經歷一些程序,算是對飼主課徵最後一份責任。但杜絕民眾「合法棄養」的治本之道,還是在強化飼主教育和責任感。
而對於那些因為生病、高齡而無法繼續照顧寵物的飼主,政府及動保團體都應集思廣益,找出妥善的解決方案。畢竟實踐動物保護的前提,是尊重生命,而不是視貓狗如同沒有知覺、情感的草芥!
下表為記者蒐集台灣7縣市公立收容所不擬續養的數量:
縣市 |
不擬續養數量/今年統計至11月 |
佔入所數量比例/年 |
不擬續養收費 |
不擬續養原因 |
台北市 |
472隻 |
犬+貓20-30% |
2400元 |
重病、沒時間養、家人不同意 |
新北市 |
未估算 |
無法確定 |
不收費 |
狗太吵、過敏 |
桃園縣 |
犬+貓531隻 總收容量18172隻 |
犬+貓0.03% |
不收費(目前有在研議是否在自治條例中增加收費標準) |
1. 寵物犬:搬家、小孩因上學太忙無心飼養,家長也不想養 2. 看門犬:未絕育的母狗在繁殖季節生一窩小狗後,因無法照顧而送來 |
基隆市 |
犬+貓30隻 總收容量1385隻 |
犬+貓2.16% |
3000元(基本上不收外縣市飼主之犬貓) |
公寓內狗吵遭鄰投訴、搬家、換工作沒時間照顧、狗老不想養、狗生重病無動物醫院願執行安樂死 |
台中市 |
未估算 |
犬+貓不到20% |
不收費(目前有在研議是否增加收費標準) |
吠叫吵到鄰居、行為問題、掉毛、年老等 |
台南市 |
犬411隻 貓37隻 總收容量10356隻 |
犬+貓4.3% |
1000元(台南市民且有寵登) 3000元(外地或未辦寵登) 透過轄區里長通報,動物之家可到府接送不必繳費,還可免費替母狗結紮及寵物登記 |
太吵、有攻擊性(對其他動物或人)、沒時間照顧、家人過敏、搬家、動物生重病或飼主生病。其中以沒時間照顧居多。 |
高雄市 |
犬144隻 貓38隻 總收容量6087隻 |
犬3% 貓3% |
3000元 |
環境、家人、搬家等因素(但理由不一定為真) |